Guidance for Typhoons, Black rain, and Extreme Weather
2025.01.02
香港的雨季一般是四月至九月。五、六月間雨勢較大而持續,容易造成嚴重交通混亂,間中更會引致大範圍水淹及山泥傾瀉,導致人命傷亡。
暴雨警告系統旨在及早提醒市民暴雨將至,可能造成嚴重混亂,並確保各應急服務機構和部門都已作好準備,隨時執行緊急救援工作。暴雨警告系統是一個獨立警告系統,與其他警告(例如熱帶氣旋警告和山泥傾瀉警告)並無關連。
暴雨警告分為三級,分別以「黃」、「紅」、「黑」三色標示。
「黃」色信號提醒市民將有大雨並可能進一步發展至「紅」色或「黑」色暴雨情況。一些低窪地帶及排水情況欠佳的地區會出現水淹。有關政府部門、主要公共交通機構和公用事業公司應作出戒備。
「紅」色及「黑」色信號忠告市民大雨將引致道路嚴重水淹並造成交通擠塞。各政府部門、主要公共交通機構和公用事業公司會採取應變措施。有關方面亦會作出明確指示,以便市民遵循。
當暴雨警告發出後,警告訊息會即時透過電台和電視台向市民廣播。為安全,應留意電台及電視台宣布有關暴雨的最新消息。
颱風期間應讓員工安心留在安全地方
雖然法例未有要求僱主應預早讓僱員在八號颱風信號生效前回家,但僱主理應有理地讓僱員在颱風吹襲期間確保僱員安全,讓他們安心留在家中。颱風吹襲期間,僱主與僱員應預先訂立颱風及暴雨情況下的工作安排,並應遵守《僱傭條例》的條款。根據勞工處《惡劣天氣及「極端情況」下工作守則》,僱主不可減少僱員在《僱傭條例》下有權享有的年假、法定假日或休息日,以補償因發出八號或以上颱風、黑色暴雨和其他惡劣天氣警告或「極端情況」公布而損失的工作時間。假若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守有關規定,即屬違法。
黑色暴雨警告下的法定指引
根據勞工處《惡劣天氣及「極端情況」下工作守則》,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,僱主不應要求一般僱員上班,只有經事先協定的「必要人員」才需在安全情況下按安排上班或繼續當值。
- 一般僱員:黑雨期間毋須上班,僱主不應要求僱員於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上班,除非屬事先協定的必要人員。
- 必要人員:如醫護、公共服務等,須按協議安排上班,但如遇交通阻塞、水浸等實際困難,應盡快通知主管,僱主亦不應強行要求即時上班,並應以僱員安全為首要考慮。
- 工資保障:根據勞工處指引,僱主不應因僱員因黑色暴雨警告未能上班而扣減人工、勤工獎或津貼,亦不可扣減年假、法定假期或休息日作補償。
- 復工安排:黑色暴雨警告取消後,若剩餘工作時間超過3小時,員工應於2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。如剩餘不足3小時,則當天可毋須復工。
黑色暴雨警告上班安排(參考)
狀況 |
勞工處指引 |
黑雨於上班前發出 |
除必要人員外,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。必要人員如遇困難未能上班,應通知主管,僱主不可強行要求即時返工。 |
黑雨於上班時間內發出 |
室內工作僱員應留在工作地點繼續工作,戶外工作應即時停止,並到安全地方暫避。僱主可酌情讓有需要僱員(如孕婦、殘疾人士)提早下班。 |
黑雨於上班前發出,工作時間內取消 |
若剩餘工作時間多於3小時,員工應於2小時內復工;不足3小時則毋須復工。 |
黑雨於下班時間仍生效 |
僱員應留在安全地方,直至天氣好轉方可離開。僱主應提供暫避場所。 |
惡劣天氣下工傷保障
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第282章),僱員於黑色暴雨警告期間,因履行職務或在上、下班途中(直接路線)發生意外,均可按法例申請工傷補償。但若因繞道或非直接路線而遇意外,則未必受保障。
常見問題及解答
1. 黑雨下可否提早離開公司?
室內工作僱員應如常工作,僱主可酌情因個別需要(如孕婦、殘疾人士)安排提早下班。戶外工作應立即停止,並到安全地點暫避。
2. 黑雨返工遲到會否被扣錢?
如因天氣或交通影響遲到,僱主應體諒並彈性處理,不應隨意扣減工資。
3. 黑雨下未能返工會否扣假或影響勤工獎?
根據勞工處指引,不應扣減年假、法定假期或休息日,勤工獎亦不應受影響。
4. 黑雨取消後幾耐要返工?
如剩餘工作時間超過3小時,應於2小時內復工;不足3小時則毋須返工。
5. 黑雨下僱主可否要求員工在家工作?
如工作性質許可,僱主可要求員工在家工作,並不違反法例。
6. 黑雨期間工傷保障如何?
只要按「直接路線」返工放工途中遇意外,屬工傷可獲補償。
7. 黑雨下戶外工作應如何處理?
應立即停止戶外工作,並到安全地點暫避,直至警告取消。
8. 黑雨下僱主須否提供交通或津貼?
如要求必要人員上班,建議提供接送服務或特別交通津貼,體諒員工實際困難。
9. 黑雨下可否安排員工補假?
不可扣減年假或安排補假作補償,否則屬違法。
10. 黑雨下輪班員工未能交更怎麼辦?
僱主可在僱員同意下,安排現有員工繼續工作,並應發放當值津貼及安排足夠小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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